以前看过一个韩国小片子,某个渔村,有个小女孩被继父虐待,她妈因不堪家暴跑了,下落不明。按法律意义,这个继父就是孩子的爸爸了,他喝醉酒就打孩子。
他虽然打孩子,倒是没有性侵过孩子,而韩国人对于父母打孩子看起来好像还是网开一面的,所以警察也只能教育父亲,以后不要打孩子啦,教育孩子回家吧,听爸爸话就好了那种处理方式。(我老公觉得不可思议,这要是在德国早就没收抚养权了,他觉得这情节简直天方夜谭。我倒是理解这个情节,毕竟中国也这文化氛围)。
后来孩子渐渐长大,通过一件事情观察出来,爸爸打孩子虽然不犯法,但性侵孩子就会进监狱。她才十二三岁,给继父下了个套儿,有一天,她哄继父多喝酒,喝多了就骂骂咧咧睡着了,然后她给警察拨通电话,假装低声求救,没挂电话钻进继父被窝,哭哭啼啼求继父不要脱她衣服不要摸她。继父睡的跟死猪一样,被她烦死了,就骂她小婊子之类的。警察在那边一听,立即出兵,闯进来看到女孩跟继父在一个被窝,一个衣衫不整,一个酒气熏天。马上逮捕归案。
我说这个案子是想说,即便是小女孩,经过观察或读书,稍微有点人情世故之后,都会想方设法自救,也就是说,她知道挨打没人救她,但她恍恍惚惚发现成人性侵小孩这件事情警察会管,于是想了个办法把她爸给陷害了,她就彻底摆脱挨打了。
是啊,你可以说,这个孩子也犯法了,但法律没证据,也只能干瞪眼。很多遭遇家暴的女性,常年都没丧失人身自由,还有工作,有收入呢,但就是会一边挨打,一边生育,直到最后打死了,都把自己圈在精神伦理道德的地牢里,不敢采取半点非法自救措施。
受害人无罪,这我承认,但你说她没错,我看老天爷都不同意,看她没活出人样来,早早回炉重造去了。